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其实员工是可以单方面的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否要续约也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可是有些员工在合同到期以后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合同到期不给离职证明。不给离职证明的话,有时候就没办法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一、合同到期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1、与公司协商解决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自动解除,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还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就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应按该法第89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局申诉。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说各位劳动者在生活当中真的遇到合同到期不给离职证明的这种情况的话,建议首先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进行解决,因为合同到期以后,劳动关系如果不续签的话,实际上就等于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就应该为自己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的。如果公司拒绝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