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的位置是: 瑞安律师网>婚姻纠纷>正文

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0

  新婚姻法出台后,关于家庭财产尤其是房产如何判断归属、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和房产的关系问题十分复杂,如婚前还是婚后买房,全款还是贷款买房、出资人是男女中的一方、还是男女双方,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等等,这些具体情况都是判断房屋产权归属和分割的依据,那么,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呢?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首付方,但应对另一方给予补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同前一种情况一样。所不同的是,在上一种情况,婚后还贷部分仍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需要由获得房子一方进行补偿,而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部分就不需要补偿了。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购买的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先将首付款项从房屋价格中扣去后再进行分割。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房产为出资人所有。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关于夫妻现住房为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前提条件依然没有表述完整,除了一方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以外,还存在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贷款是婚前还完还是婚后继续在还,还款人是一方还是双方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本文内容中针对还没有明确的前提分别进行了四种情况的分析和阐述,希望能够更清晰的确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