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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如何约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8-18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试用期是选择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那么,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主要是如何约定的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试用期是选择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2、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1)试用期、培训;

  2)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

  3)补充保险、福利待遇;

  4)违约金条款、离职工作交接条款;

  5)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

  6)约定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的调整。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是指合同履行中的协商解除,合同事先约定以某种法定以外的条件解除;

  不是合同履行中的协商解除,这种约定的解除因违反法定条件不能成立。

  2、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

  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约定的终止条件应该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需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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