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超标电动车注销程序及材料是什么?超标电动车车主可以持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海口市超标电动车注销手续。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不需要预约,可直接办理。
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于2011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国家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淘汰。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我市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对2012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黄牌车)实行2年的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禁止上道路行驶。
海口市超标电动车注销手续办理如下:
办理地点
海口市市四个上牌点和32个指定临时窗口均可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业务。
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1、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2、超标电动自行车号牌(含前后号牌);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如因故无法提供行驶证或号牌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并出具有车主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在各个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点的受理窗口递交以上所需材料,直接办理完毕。注销时车辆不需要到场。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7月1日以后,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如果仍继续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和处罚1000元;如果将车辆转让他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可能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他人使用车主的车辆实施不法行为的,将会给车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超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以外的电动或者电助动的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20km/h,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国家标准有关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的定义,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