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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的程序、条件及处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1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侦查终结的程序、条件及处理。

  一、侦查终结的程序

  1、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2、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

  1、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应当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才能侦查终结。

  2、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的规定,也应当侦查终结。

  三、侦查终结的处理

  1、移送起诉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撤销案件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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