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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嫁妆法律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13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可是这些彩礼和嫁妆却在生活中引起了不少争议,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彩礼和嫁妆的呢?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对于嫁妆一般认定为赠与,按照赠与来处理。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对于彩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因此,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二、对于嫁妆的规定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婚姻法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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