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离婚后又复婚,但未办理手续,如果再次离婚,财产与子女如何分割?如果与第三者结合是否算重婚行为?下面请看本网律师对此给出的答案。
网友提问:
我的朋友在6年前办理的离婚,有两个女儿,协商由男方抚养,而后复婚,但没有重新办理结婚手续,又生了个儿子。我想问:
1、我朋友现在的这种婚姻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
2、那么他们的财产怎么分割?
3、孩子怎么分配抚养?(如果说男方抚养2个女儿,女方抚养儿子的话,男方还需要给女方抚养费吗?)
4、我朋友现在已经有意中人,那么他的意中人是第三者吗?对他离婚有什么反面的影响吗?
5、假如女方的父母想告男方包二奶,那么此罪名能否成立?
本网律师回复:
1、不属于事实婚姻,由于复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属于同居关系,现在想分开,可以随时分开,不再来往,因不是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要求离婚的问题;
2、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否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孩子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担负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各自的优先条件来处理,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处理;
4、你朋友的意中人不属于第三者,由于你朋友的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所以男方的行为也不属于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包二奶”,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5、若同居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协商解决,若因此发生争议,可以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