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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04

  摘要:民间借贷存有的问题一般为:一是借条书写格式不规范。二是借条的内容不规范。如何规避民间借贷的高风险?借钱一定要立下相关凭据,不能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等等。下文详细介绍。

  民间借贷风险大 出借资金需慎重

  因为一笔10万元的借款,家住马渚的徐女士最近很烦恼:出于对熟人的信任以及高于银行利息的诱惑,她将10万元积蓄拿了出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借款者还款出现困难。为了讨回10万元的借款,徐女士只好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又申请执行,才将10万元借款悉数收回,但这时距离当初约定的还款日期已经过去了3年。拿到执行回来的10万元钱款,徐女士感慨地说,今后再也不会随意借钱给他人了。

  民间借贷问题多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借贷也逐渐多了起来。虽然民间借贷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个人、企业生产及其它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正面作用,但民间借贷的问题也有不少。

  从近年来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来看,市法院的同志分析民间借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借条书写格式不规范。市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案子,由于借条的正文和签名字迹不同,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虽然最后经鉴定该借条的真实性成立,但当事人双方均已身心疲惫。二是借条的内容不规范。很多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对抵押、保证、质押等担保方式只闻其名而不知其详,很多人认为抵押就是在借条上说明一下情况,保证则是在借条上签个名字,部分人甚至对自己担保的债务不熟悉、不了解,认为担保只是签字或者同意一下,对实施担保的后果不了解,结果导致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人稀里糊涂跟着就成了被告。

  据统计,2007年,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 1042件,涉案款项近1.5亿元。2008年年初到7月底,民间借贷案件已经达548件,结案标的已逾1.5亿元,案件数量占法院民商事案件总量的近20%,部分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使债权人收回借出去的钱变得遥遥无期。

  规避风险法官支招

  民间借贷存在高风险。那么,该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呢?市法院法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第一,借钱一定要立下相关凭据。借条书写必须规范准确,最好由专业人士指导或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第二,有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的民间借贷需查明担保人履行担保的能力,有抵押的需要查明该抵押物权属关系,避免以后发生纠纷,而且抵押不动产的还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要问明白担保人是否同意担保,并明确约定担保情况及担保方式,以免发生意外。第三,不要被高利率诱惑。目前有些人会以高利率、高回报引诱当事人借钱给他人,其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从高风险、高回报的规律分析,如果利率高到了惊人的程度,借钱出去的人就要仔细想一想了。第四,不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从目前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贷双方不熟悉的,还款成功率要远远低于熟悉的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第五,借款人还款时须有收据,或者还款后将借条当面销毁,以免将来因此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借钱还款最好能有中间人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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