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始,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使得不少人萌生了生二孩的念头,但是也有人不愿意再生二孩的的。那么妻子不愿意生二胎,丈夫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离婚吗?下文为您解答!
1、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的禁止性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妻子拒绝生育二胎,我可以起诉离婚吗?
网友咨询:我和妻子结婚五年,感情还不错,现在和妻子有一个孩子,孩子现在三岁半。单独二孩政策出来了,我就寻思和妻子再生个小孩。妻子始终不同意,现在不是有全面二孩政策了吗?我就觉得再生一个孩子是很有必要,但是妻子还是不同意。我们现在因为孩子的事情经常吵架,现在我忍无可忍,决定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我吗?
律师解答: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和妻子商量,做好她的思想工作,夫妻在一起也不容易,况且现在还有一个三岁多的孩子,你应该认真考虑,不要轻易的提出离婚。关于你咨询的问题,我国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见,如果你坚持离婚,一旦法院认定你们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将会判决你们离婚。